俄亥俄州教育部提议更改学校安置政策

2020年7月30日

俄亥俄州教育部(ODE)分享了对俄亥俄州行政法规的拟议更改,其中包括可能通过删除父母同意的要求而影响孩子上学的变化。

Ode提出了对“有关更改位置的程序保障措施”的规则的更改,该规则删除了父母同意进行改变的同意。他们表示,安置决定的改变是IEP团队的决定,父母是成员。

在这种情况下,人们担心父母权利的清晰度。我们认为,应保护父母在残疾人教育法案(思想)下的权利,现有语言应保留。

我们鼓励您与俄亥俄州教育部分享您的观点。您可以在7月31日星期五之前提交公众评论来做到这一点。

  1. 阅读和查看原始语言,提议更改OAC 3301-51-05。位置的更改在第4页。
  2. 起草您的评论以反对拟议的更改。下面提供了一个模板。
  3. 通过电子邮件将您的评论发送给rulecomments@education.ohio.gov

评论的模板电子邮件

主题行:评论提议的规则更改为OAC 3301-51-05程序保障措施

信息:

敬启者,

我反对提议的更改为OAC 3301-51-05,以删除父母同意书的更改要求。我反对这一变化,因为它可能会降低父母参与孩子接受教育的决定的能力,并可能使积极参与IEP过程变得更加困难。目前的规则阻止了孩子的IEP团队否决父母的意见,而无需对孩子的需求进行彻底的讨论,并解释了学校提议背后的原因。

[插入个性化段落]

同意要求保护根据《残疾人法案》中父母的权利。请在规则中维护此语言。

真挚地,

[你的名字]